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会员资格和入会程序
(一)会员资格
凡在我校从事脑力劳动或体力劳动,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教职工(含在编及聘用员工),只要与学校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(试用期间除外)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,承认工会章程,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。
(二)入会程序
教职工加入工会,由本人向所在部门工会小组长申请,填写好入会申请表和工会会员登记表(经过所在工会小组讨论通过;我校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在办公室存档。
二、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工会是群众自愿结合的组织,在这个组织中的每个会员都享有应有的权利,又都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。
(一)工会会员的权利主要有:
1、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教职工有关问题的讨论;
2、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3、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,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、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;
4、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问题以及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,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;
5、在正当利益受到损害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要求工会给予表达维护和申诉保护;
6、参加工会活动,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、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。
(二)工会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有:
1、努力学习政治、文化、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,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;
2、发扬主人翁精神,积极参加我院民主管理,为我校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。努力完成教学、科研、生产、科技开发、推广和运用及管理工作任务为培育人才尽心尽力;
3、遵守法律法规,维护社会公德,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;
4、文件传阅制度,即上级工会所发文件,工会委员人手一份,详细阅读并执行。
5、维护社会秩序和学校的安定,向危害国家、社会和学校利益的行为作斗争;
6、发扬教职工间友爱精神,热爱学校,热爱集体,团结互助;
7、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参加工会组织生活,按月缴纳会费;
8、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9、全体会员要自觉遵守工会会员职责,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会各项活动,参与率要求100%;
10、工会活动要有计划,有组织、有纪律,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记录,教职工参加活动要记考勤,有特殊情况可向工会请假。
三、会费缴纳标准
定期缴纳会费体现了会员对自己组织的爱护和支持,它使会员更加关心工会组织的活动和发展,增强集体主义思想和组织观念。工会会员向工会缴纳会费的标准是:
1、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会员每月缴纳工资收入(指基本工资、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)的0.5%;
2、无固定收入的会员,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的0.5%计算缴纳;会员所得的各种奖金、津贴、附加工资、福利费、补助费、救济费、退休金、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。
3、下列情况会员可免缴会费:
一是工会会员离休、退休、退职、参军以及离职学习、疗养在六个月以上者。离职期间应向工会办理保留会籍手续,并免缴工会会费。
二是工会会员生活发生特殊困难时,可由本人申请,小组讨论,基层工会委员会(或分工会)批准,在一定时期内免缴会费。
四、会员会籍处理
1、会员有退会自由。其程序大体是:由本人向工会小组及工会委员会提出,由我校工会委员会宣布除名并收回会员证;
2、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,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,经教育拒不接受改正,应视为自动退会。
五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由我校工会负责。